因為老媽說從沒去101現場看過煙火,所以已經有兩三年沒去現場的我,今年跟老弟帶老媽去101看煙火,9點多到市府捷運站,帶老媽四處逛逛,像是某個很有名的貴婦百貨、新光和101。在11點左右到Att旁的馬路上找好位置,等待煙火開始,今年煙火很漂亮,可能是沒什麼煙,感覺顏色特別鮮豔,而且樣式也活潑許多,真意外這樣的煙火秀竟然找不到台灣的廠商願意贊助?說真格的,在這四、五個小時的東區跨年夜中,除了煙火外,印象深刻的是一個很讓我討厭的品牌,因為到處都有該廠商的活動攤位,不論是電視體驗區、手機/平板體驗區或是巨幅廣告,幾乎每個百貨的主要出入口附近都可以看到這家廠商的影子(和Show girl),之前某個公司的董事長曾說:『我們的產品是很優秀的,只是行銷做得不夠好...(以下廢言省略)』,是啊!但在一個有數十萬人聚集的機會,我卻沒看到這家公司的任何搭配應景的活動,當然也沒看到其他台灣的廠商有什麼樣的活動,倒是Att百貨的派對好像吸引了不少男女,看到長長的排隊人龍,跨完年後可能有很多人在等著檢屍體吧。行銷除了花錢,還要花對地方,這讓我想起一個超經典的廣告,這部廣告花了很多錢,但只在1984年的超級盃第三節的廣告時間播過僅此一次,卻成為了經典。我不是廣告人,但101煙火結束後打上台灣的廠商名稱,透過轉播這畫面出現在其他國家的新聞報導時,我想效益會很大。又或者是在那歡樂的氣氛哩,跟附近的百貨業者合作推出活動,讓更多人體驗產品,那也是很好的行銷。希望2013年的台灣廠商能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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