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公司的高層(含最高層,我是裡面最菜的)開會,因為目前專案的進度可以說是delay了非常非常之久,我進到這個專案時,這專案就已經是delay的狀態了(據說已經跑了快2年),所以我要說明為什麼開發時程會這麼長的理由,以及剩下的功能能在什麼時候完成。說起來有趣,我會和目前公司結緣,是參加了北科ezScrum團隊每個月舉辦的C. C. Agile。進公司快半年,雖然PM認為團隊開始進入狀況,我也認為團隊氣氛變好,但我不敢說我貢獻了什麼?我只盡力保住由團隊成員估時程的機會,而不是上面說了一個時程然後就是那樣;再來就是讓團隊成員有更多機會學更多東西,試著讓整體的開發速度變快;在code review時,盡量提供意見及分享自己寫的程式。雖然我試著東加一些西加一些,但其餘的agile practice,我目前還幫不上忙,因為這不是一個agile team。

  其實是不是agile team我並沒有這麼在意,因為我自己本身沒有任何流派(unified proecess、scrum或waterfall之類)的信仰,只是我印象中曾經看過一句話,scrum master應該是保護羊群的牧羊犬,我還在努力中。不過,下個禮拜五,我還是(很無奈地)得交出一份類似計畫書的東西,上面會有一個時程:剩下12個功能(長期目標)完成的時程,而且是根據某個公式算出來的(現在電腦不只會選土豆,還會算時程),這讓我想起之前看過一篇吃蘋果的文章,如果開發軟體能像吃蘋果那樣,每個人速度都差不多(事實上也不可能一樣),那或許我調整一下公式裡的參數,多留一點buffer,團隊就會很高興,但那對團隊的進步沒什麼幫助,我之所以想保住讓團隊估時程的機會,是希望當團隊進步後,不斷地修正短期目標的時程,當短期目標不斷地減少,離最後的目標也就不遠了(好啦~其實我是想偷偷把scrum塞進團隊裡)。

  昨天的會議,直屬主管、架構師和處長都幫團隊近況說了不少好話,不過,有些決定還是定下來了,包含今天我宣導的一件事(暫且就稱作是A吧),沒想到剛宣導完,就引起一點不小的抱怨(我自己也...),但離開公司前,我還是做了A才回家(以身作則)。結果,晚上收信,看到一封過去某人做A做了一陣子覺得A很好的信,那封信就像是傳教士在宣導『信耶穌得永生』。我認為A不是壞事,但就跟讀書方法一樣,某個人B很會念書考試成績很好,但B的讀書方法不見得適用於另外一人C,也許可以好心讓C試試看B的讀書方法,但不該是強迫C用B的讀書方法,因為有時候反而會有反效果。事實上,我自己的讀書方法是自己求學過程中一路摸索出來的,如果真要說,我的讀書方法肯定不適合很多人,因為我幾乎上課都不太聽課(我連自己指導教授的課有時候都會打瞌睡了),也不太作筆記,完全是依照自己的步調在念書。

  早上等待server啟動(因為某些原因今天無法用JRebel,但根據JRebel過去的統計,今天光是等待server重新啟動應該有0.5~1+小時)的時候,看到Ben Jai的網誌文章,可能是受指導教授的影響,我自己帶團隊的風格其實也就是無為而治,在成員碰牆時給些提示,有時候自己也不知道問題在哪裡時,和成員一起討論找出問題,剩下的,讓每個成員找出最適合自己的方法,就這樣。我自己雖然不怎麼加班(如果會議不安排在下午五點或五點半之後,那會更好),進度也算跟得上自己估的時程,但我的開發方式也不見得適合其他人,我也不會要別人用我的開發方法。我只能說,制度和僵化有時候只有一線之隔。

  就在昨天開完會後,聽到一個消息,今天早上又問了一下,說不定,下一次的C. C. Agile會讓我有新的緣分也說不定。今天還看到一個消息,可惜,Comic Surfer還沒產品化就看到這消息(我還有很多構想說),真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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