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也許會流行起一陣古文風吧!
一早翻開報紙頭條,
看到期待已久的宣判,
終於把這位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2260先生判刑了,
有期徒刑六年併科罰金三千萬元,
雖然說只是地方法院的宣判還可以上訴,
但我想法官的判決可以說是符合許多人的期待,

但法官在判決書裡的引經據典到是很特別,
雖然有人說判決書裡用太多非法律的用法及用詞,
可是判決書真的有必要這麼文謅謅的讓人看不懂嗎?
前陣子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被許多人視為典範,
當時吃完早餐無聊順便看看報紙刊登的全文,
我覺得很不錯啊!
行文流暢還不至於太文謅謅,
這次雖然沒看到判決書,
但多次引經據典可能也是少之又少的例子吧!

也許這位2260有理由仍然不服,
但換個角度想想,
如果你的妻子不是某某人,
台開的關係人會主動找你吃飯嗎?
在沒結婚之前2260是誰啊?
我想這些關係人連認都不認識2260吧!?

如果2260真的這麼厲害,
那應該也不會只單買台開股票吧!
沒想到只買台開股票就比咱們的股市天后還要厲害,
一買就漲,
就算是大樂透都還要選六個號碼,
咱們的2260在吃過飯後就只選一支股票,
而且是當時被稱作水餃股的股票,

下次高等法院開庭,
我教2260另外一個更高竿的說法:
是上帝托夢給我說要買台開的,
真的,
不信你可以問上帝!
或是你可以去問中了彩卷頭獎的人,
他們是不是上帝托夢給他們的...

上帝:...(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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