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雖然前幾天就已經收到簡訊通知12/22可以取貨了,但最近實在有點忙,白天抽不開身去中華電信一趟,加上前幾天一直下雨,晚上也不想出門,一直沒去領預約的iPhone 4S。今天一早雖然沒有看到太陽公公,但至少沒有下雨,騎著摩托車去中華電信,上次親辦手機已經是六、七年前的Sony Ericsson T630,後來T630被一杯咖啡給搞掛了,卻一直猶豫要不要換手機,後來跟朋友借了一隻已經沒有再使用的0元機,也就一路用到現在(它還會陪我到12/27,我的3G SIM卡啟用為止)。沒想到中華電信禮拜六還這麼多人啊!一進去警衛親切地問我要辦什麼服務,然後就照他說得先到神腦國際的櫃台,確認我的預約單後,我到中華電信的iPhone專屬櫃台,前面已經有三、四個人在辦,等了快20分鐘吧!終於輪到我了。
我不是那種很多話的用戶,所以只辦最低費率的NT$ 259 + (mPro 450 * 0.8),林林總總的申請文件好像就四、五張吧(我要從2G轉成3G,另外又辦理自動扣款轉帳變更)!最後刷卡時出了點問題,我的花旗卡被拒絕,因為額度不夠,還好還有郵局金融VISA卡,不然我可能還要跑一趟ATM領大把的現金了。等文件都搞定後又回到神腦的櫃檯,終於拿到iPhone 4S了,開通後又替它上了保護貼跟保護殼,這可是今天最棒的聖誕禮物囉!現在正在同步聯絡人、App和音樂,有人有推薦的App嗎?要跟我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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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版權歸原公司、作者所有)
12月剩下來幾天看起來會很忙(唉,所謂的忙絕對不是規劃聖誕夜或跨年),經過昨天連續幾本漫畫的測試(美其名為測試,實為看漫畫),在早上修正了一個躲藏已久的UI小蟲,外加調整快選功能表和簡易使用手冊後,決定在Comic Surfer 2011 1.0版發行日的整整兩個月後,也就是今天發行Comic Surfer 2011的最後一次更新:1.3版,這次發行不再提供文字的說明,改以漫畫式的簡易使用手冊來說明,希望大家會喜歡(如果需要高解析度版本,可以下載PDF檔)。
Comic Surfer 2011下載網址:最新1.3版 | 簡易使用手冊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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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段時間,終於把1.3版最後一個未完成事項:使用手冊完成了,目前只有中文版,我想暫時不需要英文版吧(沒那個市場XD),也就是說1.3版發行進入倒數計時階段啦!除非接下來有人回報超難解或很花時間的bug,不然1.3版應該可以如我預期的在聖誕節前發行。那接下來呢?雖然我沒什麼時間,人力又有限(有人要一起開發嗎),但我想還是讓Comic Surfer繼續下去吧!明年(今年剩下沒幾天了)如果沒遇到世界末日,那Comic Surfer 2012 (2.0版)應該會出現的。一樣,Roadmap上沒有時程表,只提到2.0版會有什麼重大的新功能。
接下來的重點是Enhanced Comic Book (*.ecb)檔案格式,原則上是一個用UTF-8編碼的Zip壓縮檔,包含一個帶有metadata的XML檔案,以及(可能加密過的)聲音、影像等。等等,漫畫怎麼會有聲音呢?主要是先前在YouTube上看到的影片,覺得這樣的漫畫應該會很有趣,所以想來試試看。這不僅是一個格式的設計,還需要內容,希望有機會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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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上打滾)為什麼不是藍澤光?咳~咳~這次發布的是測試版,所以藍澤光就留到正式版再放吧!Comic Surfer 2011更新到1.3版(Beta),功能新增:
1. 四種圖片顯示模式:
a. 圖片實際大小(預設):就跟之前1.2版一樣,原汁原味呈現。
b. 符合螢幕寬度:如果圖片大於螢幕(視窗)寬度,則縮小到跟螢幕寬度一樣(滑鼠僅需上下移動)。
c. 符合螢幕高度:如果圖片大於螢幕(視窗)高度,則縮小到跟螢幕高度一樣(滑鼠僅需左右移動)。
d. 符合螢幕大小:如果圖片大於螢幕(視窗)大小,縮小到跟螢幕寬度或高度一樣(選擇縮小比例最小者)。
2. 頁數及集數的輸入:輸入頁數或集數後,按下Enter或將游標移開,立即切換到指定的頁數或集數。
3. 圖片移動速度自動選擇:以滑鼠在螢幕上移動不超過96x96的範圍看完整張圖片為主(較先前提到的小)。
4. 瀏覽紀錄:最多10組瀏覽紀錄,再次瀏覽會直接跳到上次沒看完的地方。
5. 檔案讀取自動選擇:不需指定讀取資料夾或是Zip檔,並改善自動選擇下的檔案和資料夾過濾的速度。
6. 變更鍵盤對應(如果選擇與滑鼠方向相反,則下方按鍵對應的方向也相反):
a. 圖片向左移動:方向鍵左鍵、數字鍵 4。
b. 圖片向右移動:方向鍵右鍵、數字鍵 6。
c. 圖片向上移動:方向鍵上鍵、數字鍵 8。
d. 圖片向下移動:方向鍵下鍵、數字鍵 2。
e. 上一頁:Page Up、數字鍵 9。
f. 下一頁:Page Down、數字鍵 3。
g. 上一集:Home、數字鍵 7。
h. 下一集:End、數字鍵 1。
i. 開啟:Insert、數字鍵 0。
j. 關閉:Delete、數字鍵的小數點
7. 快顯功能表:若是三鍵式滑鼠,Click中間鍵顯示快顯功能表。
8. 支援多國語言Zip檔案:JRE 7限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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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看到很多人把UI設計視作美術設計,有些人常以『X只是設計的比較漂亮』而忽略UI設計背後帶給人的便利性,美術設計只是UI設計中的其中一環,UI是user interface的縮寫,也是使用者與設備溝通的唯一路徑,使用者要與設備溝通的首要前提:
使用者要能取得從UI取得足夠多關於設備的資訊。很多人抱怨某產品的UI設計很爛,通常主要的原因是使用者不知道要做什麼?那為什麼使用者不知道要做什麼?因為UI提供給使用者的資訊不夠。UI設計很重要,但除了『有螢幕的裝置』需要設計外,對於沒有螢幕的裝置,UI設計就不重要嗎?
錯,就是因為沒有螢幕,UI設計更重要!
前陣子將手邊的相機升級,換成Nikon Coolpix S9100,18x光學變焦和大光圈是我選擇那台相機主要的原因,因為18x光學變焦在大多數情況下,能拍遠拍近,蠻方便的。不過,18x光學變焦以上的相機在我買相機的當時,並不是唯一的,第二個原因是品牌,Nikon在影像處理的整體色彩設定是我偏好的(拜託,別跟我說可以用Photoshop調整,上百、上千張的照片用Photoshop調整也是很累的),有沒有其他原因呢?沒了,其他該有的東西幾乎每家廠商都有,那UI設計呢?畢竟文章的主題是UI設計。老實說,我覺得Nikon的UI設計一直存在一些問題(Nikon別告我,我沒用很誇張的形容詞)。
先不談相機本身的UI設計,先來看電池充電器,一個需要
另外花NT $ 1,200元購買的小裝置(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幾乎所有廠商的消費級相機都直接使用USB充電,不另外提供電池充電器,
真是匪夷所思的設計),圖1是充電器的外觀,只有一顆LED燈,充電時,燈會以一個較慢(亮、熄各約一秒)的速率閃爍(使用手冊上,英文寫Blinks,中文寫閃亮);充飽時,燈會持續亮著(Glows/點亮);如果發生異常,燈會以非常快(亮、熄各約半秒)的速率閃爍(Flickers/點滅),我會提到這個,是因為我第一次使用時,就遇到燈以非常快的速率閃爍,由於那時沒先看過說明書,以為這閃爍速度是正常,就沒去理會,但經過了兩、三個小時後,怪了,怎麼還在閃,一顆電池需要充這麼久嗎?這時我才拿出說明書,一開始看中文...我突然懷疑我的中文程度是不是太差了,我搞不清楚什麼閃亮/點亮/點滅,於是再看英文版,好樣的,英文程度不佳的我再次被Blink/Flicker搞混了,最後,我把電池拔起來再插一次,終於看到比較慢的閃爍,之前那兩、三個小時是白白浪費了,原因就是這個電池充電器的UI設計提供的資訊不夠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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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天完成了Comic Surfer 2011 1.3版的幾個功能(或改善),不過,對於需求四還是想了一陣子,遲遲沒動手。原先有圖片內容移動方向(與滑鼠同向或是反向)以及移動速度(2x~8x)的選擇,移除移動速度選項倒還好,心中已經有腹案了。用下圖來說明,圖中藍色箭頭表示滑鼠移動方向,尾端實心圓圈表示起點,當圖片以實際大小顯示右上角時,三次滑鼠移動(圖例是圖片內容移動與滑鼠反向)可以看完寬高皆大於螢幕大小的圖片(通常是圖片中含兩頁並列),移除移動速度選項後,三次滑鼠在畫面上移動範圍不超過144 pixel x 144 pixel,如果滑鼠解析度(DPI)是800,實際滑鼠移動範圍則不超過0.5 cm x 0.5 cm,以看漫畫來說,這樣的移動範圍算是舒適的。
移除圖片內容移動方向選項就有點討厭,因為每個人對於移動方向的直覺不太一樣,這也發生在Mac OS X 10.7的改版上,原先10.6以前,預設的觸控盤手勢是兩指向上滑,網頁上捲(內容向下),和滑鼠滾輪相同;但10.7改版時,採用和iPad (iOS)一樣的手勢習慣,也就是說同樣兩指向上滑,網頁下捲(內容往上),和滑鼠滾輪相反,但內容和手勢同向。升級到10.7後我有點不習慣,還好系統偏好設定裡有選項可以改回10.6的手勢,所以我當初在設計Comic Surfer時也就保留選項,讓使用者依據自己的習慣,決定圖片內容的移動方向,預設為同向,是因為我兩者都用過後,覺得以滑鼠來說,同向稍微自然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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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版權歸原公司所有)
前幾天在蛙蛙書店看到《來自紅花坂》的原著漫畫,我沒有在看電影或動畫前看原著的習慣,但還是覺得好奇就買回家看了,至於為什麼好奇...因為我還沒買過少女漫畫耶XD,今天下午又跑去看動畫,放心這篇沒有雷,我沒打算說劇情。看完後,兩個版本我都很喜歡,兩個版本在男女主角相識到互相喜歡的劇情不太一樣,但都很有趣,如果真要說,我稍微喜歡漫畫版一點,更加趣味一點,這可能有點不太公平,動畫版才短短不到2小時,不像漫畫版有近300頁的篇幅。但動畫版還是有其它很棒的地方,像是音樂,看漫畫很難聯想那個時空背景下的日本,但有了音樂,那種感覺更加鮮明。整體的感覺,宮崎吾郎的第二部作品比前作成熟很多,在說故事、掌鏡(分鏡)、場景和細節的處理都很不錯,還沒看過的,可以找個時間去看看,當然我也推薦看漫畫。
我看也來升個旗子好了,看能不能招來女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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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偶而才寫一下,每次大概寫不到兩百行就想偷懶了,沒想到也把一些東西搞定了,跟上次提出來的Roadmap相比,J2SE 7專屬的API以及Android不支援的API已經通通從Comic Surfer中移除了;核心的部分(Core library)也已經抽離出來,並和Desktop版完成整合,也在Android project中編譯成功。新的Roadamp (下圖)裡剩下的都是大工程了,所以在今年年底前應該不會趕出來了XD。
但我還是想在年底前釋出Comic Surfer 2011的最終版(1.3版),目前需求凍結(requirements frozen),不再加新功能,完成程式碼品質改進後將開放beta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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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文章跟讀書心得無關,只是看到FB上有位學弟寫著『不同尺寸的 Android 手機 / 平板,給開發者的惡夢就是:「無論你怎麼排版,View 就是會爆炸。」 剛剛看文章中最有體會的一句話XD』,這問題早在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之前,我就已經知道會有這問題(四次很久是對應4.0,早在1.x時有廠商說要用Android來作平板時,我就說會有這問題),但我並沒有特別在意這問題,因為這問題在電腦軟體發展的過程中,不是第一次出現,以PC為例,現在大家用什麼樣尺寸的螢幕在看這篇文章呢?我的是1920*1080,有的人可能是1024*768 (實驗室還有這種螢幕),也可能是1152*864或是其他各式各樣的尺寸,更別說還有所謂的DPI設定(Windows可以透過這設定讓字體看起來稍微大一點),不管是用MFC或是什麼樣的Library開發視窗程式,解析度或螢幕尺寸都是要考慮進去的。
而且同樣的問題,在網路泡沫之前也再一次出現,由於螢幕尺寸大小不同,加上toolbar、scroll bar等元件導致不同瀏覽器的可視範圍也不同,更別說並不是所有人都把瀏覽器視窗最大化(我個人就不喜歡把視窗最大化),所以網頁的設計也得面臨可視範圍的問題,不過,經過一段時間,許多UI設計師的努力,在PC視窗跟網頁設計上,留下許多應付不同螢幕尺寸大小的解決方案,以目前Android平台來說,尺寸的種類數量其實並沒有比PC上面臨的種類複雜。以目前觀察到比較成功的App,UI設計上大都有過去那些解決方案的影子,只是配合不同的Library,有稍微不一樣的實作方式,所以,與其只看官方網站上提供的少數一至兩種解決方案,我倒建議在面對不同行動裝置螢幕尺寸的UI開發時,可以參考過去UI設計師在設計視窗程式與網頁程式時所留下的眾多解決方案。
至於我不擔心是因為個人開發UI的經驗很多,雖然稱不上專業的UI設計師,對於UI設計有自己獨到的心得。有趣的是,通常會抱怨不知道如何設計UI問題的通常是『程式工程師』,其中又以個人工作室或是團隊中沒有專門的UI設計師為大宗,這真的很有趣,UI設計師如此不被重視,很多公司常常認為有程式設計師就夠了,不需要UI設計師。另外,還有一個有趣的戰役也持續不斷地重複發生,而且普遍存在各種軟體開發(視窗、網頁或是App)的案例中,那就是UI設計師與程式工程師之間的戰爭,而誰勝誰負的決定權,通常就取決於負責人對於UI設計的sense和重視程度,如果負責人對UI設計完全沒有sencse或毫無重視,在時程壓力下,通常是程式工程師勝出。這裡說個小祕密,前陣子剛結案不久的某國科會計畫,UI本來就不是我負責的事情,我還是好心花了將近一整天畫了足足『五大張』的UI設計稿,但當程式修改完,我看到當場吐血,這跟我的設計稿完全不一樣,不過,現場的老師沒什麼意見,加上已經逼近成果展示的日子,我自然也默默地把血吞進肚子裡,不然我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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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晚,我想想也許可以像昨天那樣,將看書過程中,腦海中突然浮現的想法,整理整理當成最後的心得,所以最近這一陣子大概會有很多這樣的文章。
賈伯斯離開人世的消息一出,許多人不管是不是果迷,還是競爭對手,都獻上『Rest In Peace』的悼念,可能是太多人造成一股風潮後,也有人提出反面的意見,其中一個我看到的說法是『賈伯斯不過是個成功的商人,弄成這樣好像造神運動』,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我覺得在發表任何對於個人的看法之前,也許應該有更多的觀察(看傳記也許可以算是一種觀察),即便身為某人多年的好友,往往都還是無法看那個人的所有面向,更何況很多人根本對他不瞭解,我雖然把《賈伯斯傳》看完了,他對我來說還是一個陌生人,可是卻是一個充滿魅力的陌生人。回到剛剛那句話,他確實身價不斐,但以我的觀點,他稱不上成功的商人,或者說,他不是一個商學課本上典型成功商人該有的樣子;至於之前那一股風潮,果迷的行為事實上跟麥克傑克遜的歌迷無異,完全只是出自他們內心的想法,說是造神運動我覺得是過度解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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