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很晚的早上,在客廳邊吃早餐時邊看報紙(其實這不算是好習慣,聽說有礙消化),雖然最近的報紙錯字率實在高得離譜(高到連自認中文不好的我都常常看到錯字[1]),不過還是趁吃早餐的時間看一下時事,本來大概只看體育版和國際版,偶而才會看政治版或社會版,今天就碰巧在政治版讓我翻到一篇標題讓我覺得頗有趣:『車牌同號要辦人 葉匡時:做錯事要懲處 誰敢創新』,這讓我想起之前看過的幾篇網路文章[2, 3, 4],其實目前的公家機關早已經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文化,所以常被抱怨體制僵化(也不用笑公家機關,很多私人企業也是這樣的文化),但卻也鮮少聽到有什麼建言,讓公家機關能從『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文化中解脫,倒是常常聽到動不動要人下台的砲火,如果下台能讓事情解決,那我舉雙手雙腳贊成,請那位官員早早下台,但已經有多少位官員下來了,事情還是一攤死水沒有解決啊?有問題確實要檢討,但在檢討任何問題時,先把焦點放在如何把問題解決,而不是誰該負責,誰該下台。
- 4月 13 週六 201314:23
今天的報紙摘錄 (2013/4/13)
- 6月 03 週日 201209:23
什麼都想要,卻也什麼都不想捨(付出),唉...

這文章的標題是前幾天我看完報紙後,放在Google+上的感想短訊,由於我有設定同步的關係,這短訊也被轉到Plurk/Facebook上,也幾個朋友在Facebook上按『讚』,不過我不確定他們按讚的原因是什麼就是了。當初在寫這感想時,為了避免論戰,刻意省去受詞,所以變成想要『什麼』的東西不見了,不願意捨(付出)『什麼』的東西也消失了,但其實那些受詞都是最近新聞熱門的議題,為了省去大家苦苦從報紙或網站找尋,我用了一個網友寫的文字雲(Word Cloud),將Yahoo!奇摩政治版的RSS餵進去,就跑出上面那張圖了,由於時效的問題,有些議題已經不在我餵進去的RSS中了,不過扣除人名和職稱(好啦!對於某些人,可能想捨去某些人),剩下的議題都有二面的名詞,例如:證所稅的另一面名詞是證券交易所得(or 資本利得),將這二面的名詞填入標題(倒裝改回來):想要證券交易所得,卻不想付出證所稅,剩下的議題就請各位自己想了。
- 3月 28 週三 201222:41
怪裡怪氣的都更
前言這幾天的Facebook湧入大量關於都更的新聞,不過,我不是當事人,即便看了這麼多網路上的文章,大多只有其中一方的說法,無法了解整個個案的來龍去脈,所以接下來的內容不討論爭議的個案,這是因為觀察最近幾個熱門的爭議話題,除了夾帶大量的言語攻擊,也很容易陷入非支持甲方就是支持乙方的二分法,很難更深入的討論。除了不討論個案外,也不碰觸各別都更條例的解讀,說真的,我不是念法律的也不是念都市計畫的,都更條例62條加上實行細則39條,落落長,又是一堆法律文字,我也懶得去搞懂,我想很多網民也不見得願意花時間去搞懂條例,畢竟按『讚』或是讀『懶人包』簡單多了。以下僅是個人對都市更新的看法:
- 7月 19 週二 201115:30
《教育應該不一樣》讀後感
昨天(7/18)下午拿到跟佑竹寄借的《教育應該不一樣》,然後一口氣就看完了(很少看書看這麼快耶~)。這幾天,新聞報導的都是北北基聯測重分發、二次基測和大學指考放榜等,更別說今天(2011/07/19)的中國時報頭版是大學指考三個類組的榜首,嚴先生看到這樣的頭版,心中的感想是什麼?也許就像書中(p. 12)寫到:原來我又做了一次「豬頭」 (「豬頭」是我與好友常常看到時政方向偏差,知其不可為而仍然設法提出建言,事後卻如夢初醒的自我調侃用詞)。會這樣並不意外,就像是序言的標題:這是教育的「共錯結構」,我們必須共同承擔。然而這整個大社會,依舊沒什麼改變,特別是家長的心態。
書中的大部分觀點,我都認同,事實上,光是這個部落格,我就寫了不少篇跟教育有關的文章([2007-1]、[2007-2]、[2007-3]、[2008]、[2010]、[2011]),我到不至於認為自己是「豬頭」,這是個自由社會,不必因為沒人認同自己的想法,就認為自己是豬頭。看書時,不斷反芻自己以前的想法,先談談認同的概念吧(不只以下這些)。
書中的大部分觀點,我都認同,事實上,光是這個部落格,我就寫了不少篇跟教育有關的文章([2007-1]、[2007-2]、[2007-3]、[2008]、[2010]、[2011]),我到不至於認為自己是「豬頭」,這是個自由社會,不必因為沒人認同自己的想法,就認為自己是豬頭。看書時,不斷反芻自己以前的想法,先談談認同的概念吧(不只以下這些)。
- 7月 13 週三 201120:09
重分發?
昨天看電影前的空檔,跑去台北車站的K區誠品地下街,看嚴長壽先生的著作:《教育應該不一樣》,我還沒看完,卻有不少感觸,再看今天的新聞:申請重新分發...這算什麼啊?一整個傻眼的政策...乾脆把所有的學校都叫作建國中學或北一女中算了,這樣不是更皆大歡喜?
- 7月 06 週三 201120:09
高分低就?
說真的,當時看到這新聞時,我心中暗自竊笑:這是打那些說要打破明星學校迷思的理想者一巴掌,因為如果沒有所謂的明星學校,或是學校無高低之分,哪來的高分「低」就?今天不談明星學校(我個人是支持學校本來就有高低之分,要解除學生的壓力,不是要把所有學校都變成一樣,或是蒙住自己的眼睛說沒有明星學校,而是家長跟學生自己要認清自己的能力,選擇合適自己的學校),談選志願吧!為了這篇日記我還特地去找了「北北基高中職100學年度聯合申請入學簡章」跟「北北基高中職100學年度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還去找了入學管道流程圖,我自從大學學測(二月考的那一場)考完,我就再也沒有考過任何入學測驗,這一弄,我好像是考生(或學生家長)似的。這張圖,簡單來說,北北基聯測考完,用此分數可以申請跟分發,申請像是多一個選擇,申請最多可以選公私立高中職各1個志願(共4個志願),如果有錄取除非放棄資格,否則不能參加分發,分發最多可以填80個志願(公私立高中職不分)。
在開始正題之前,先來「講古」一下好了,遙想n年前(眼神飄向遠方,進入回憶模式),北聯還在滿分是700分的年代,那年的入學管道有北聯、北五專聯招、推甄(各校自行考試)和第一屆海山完全中學獨立招生(那時從沒想過考高職),我幾乎是無役不參吧!以那時候學校的氛圍(重點班),只要有考試不管是什麼考試通通都被要求報名,完全中學招生考試被老師說成是模擬考。考試的結果:推甄選師大附中,第一階段就被刷掉了(我至今還記得有一題理化問題:圓板凳為什麼至少要三支腳才能平衡?),完全中學跟北五專倒是非常高分(台北工專可以任選,完全中學還有獎學金可以拿),但是北聯卻是在一個不上不下的尷尬分數。收到分數的同一天,報紙上有分數級距累積人數表及各校招生人數表,那時候沒補習,也就沒有補習班幫你做落點分析,落點還是自己算的,算一算大概是松山高中,父母因為聽說治校嚴謹,要我把松山高中畫到志願卡裡。
- 4月 02 週六 201121:08
恐龍?
最近我似乎很反骨,在看到幾個社會關注的事件報導後,往往都會冒出和『主流』意見不太一樣的看法(其實我也蠻懷疑走上街頭的人是主流意見嗎?或是媒體大幅度報導的就是主流意見?),在進入主題之前,有一點要先說明,我不是神,亦不是法官,沒看過檢方提出的證據,不知道誰是有罪的,誰是無罪的,更別說我有任何『法律』的專業,也不知道用什麼樣的刑責是最恰當的,但我想『無罪推定』應該是最可以被接受的價值吧!
這次的大法官提名事件中,有位最高院的法官被批作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法官(這讓我想起國中時,恐龍是被用來形容其貌不揚的女生,現在恐龍早已有別的用法了),除此之外,還有恐龍司法院長,及提名這位法官為大法官的恐龍總統(不管事實真相為何,畢竟『有爭議』是事實,在目前什麼都是『民意最大』的社會中,在我看來後述二者在這件事情上的處理,確實不洽當)。後來再仔細看幾篇報導後,這位法官其實並沒有判這位嫌犯無罪(雖然後來高院更審,真的判這位嫌犯無罪),只是認為適用的法條有疑慮,因此發回高院,要求重查適用的(較輕的)法條,或許很多人認為,在法律條文中玩文字遊戲很法匠,但我們到底希望有什麼樣的(法官)司法系統?沒有誤判(冤獄)的(法官)司法系統?絕對嚴逞罪犯的(法官)司法系統?符合民意的(法官)司法系統?
由於法官不是神,立法者也不是神,代表民意的那些人也不是神,起訴犯人的檢察官也不是神,所以,到頭來我們還是得在這些條文制定的規則裡讓法官、律師與檢察官進行案件的審理。這位嫌犯在目前的規則下,高院更審時是被判無罪的(檢方還可以上訴),那誰是恐龍?認為嫌犯有罪的最高院法官?判嫌犯無罪的高院法官?決定上訴但可能起訴錯人的檢察官?還是上街頭聲援的人?最近報紙上有篇『很小篇幅』的報導,一位前職棒選手假球案經二審定讞無罪,相較於當初被檢察官起訴時媒體所使用的篇幅,這位選手在目前這個規則下(二審定讞)的清白恐怕沒什麼人知道,更別說當初大篇幅的報導,讓許多人都留下了『某某某選手一定有打假球』的心證,如果這位選手真的是清白的,誰來賠償他的工作權(因被起訴被聯盟永久開除)?當初起訴他的檢察官是不是恐龍檢察官?而打蛇隨棍上的媒體是不是恐龍媒體?
這次的大法官提名事件中,有位最高院的法官被批作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法官(這讓我想起國中時,恐龍是被用來形容其貌不揚的女生,現在恐龍早已有別的用法了),除此之外,還有恐龍司法院長,及提名這位法官為大法官的恐龍總統(不管事實真相為何,畢竟『有爭議』是事實,在目前什麼都是『民意最大』的社會中,在我看來後述二者在這件事情上的處理,確實不洽當)。後來再仔細看幾篇報導後,這位法官其實並沒有判這位嫌犯無罪(雖然後來高院更審,真的判這位嫌犯無罪),只是認為適用的法條有疑慮,因此發回高院,要求重查適用的(較輕的)法條,或許很多人認為,在法律條文中玩文字遊戲很法匠,但我們到底希望有什麼樣的(法官)司法系統?沒有誤判(冤獄)的(法官)司法系統?絕對嚴逞罪犯的(法官)司法系統?符合民意的(法官)司法系統?
由於法官不是神,立法者也不是神,代表民意的那些人也不是神,起訴犯人的檢察官也不是神,所以,到頭來我們還是得在這些條文制定的規則裡讓法官、律師與檢察官進行案件的審理。這位嫌犯在目前的規則下,高院更審時是被判無罪的(檢方還可以上訴),那誰是恐龍?認為嫌犯有罪的最高院法官?判嫌犯無罪的高院法官?決定上訴但可能起訴錯人的檢察官?還是上街頭聲援的人?最近報紙上有篇『很小篇幅』的報導,一位前職棒選手假球案經二審定讞無罪,相較於當初被檢察官起訴時媒體所使用的篇幅,這位選手在目前這個規則下(二審定讞)的清白恐怕沒什麼人知道,更別說當初大篇幅的報導,讓許多人都留下了『某某某選手一定有打假球』的心證,如果這位選手真的是清白的,誰來賠償他的工作權(因被起訴被聯盟永久開除)?當初起訴他的檢察官是不是恐龍檢察官?而打蛇隨棍上的媒體是不是恐龍媒體?
- 3月 27 週日 201115:51
邁向非核家園之路?
三年後(2014年更新),沒想到會再一次更新此文章,主要是看到這個公投連署的網站,我認為這是解決核四問題的最好方法,而且公投案的主文: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我也認為很洽當,所以不論你是支持還是反對核四,我都希望大家能去連署讓這個公投案能成案,如果成案也希望大家踴躍去投票,用選票讓這個爭議多年的問題解套。經歷過太陽花學運後,民眾應該要知道最重要的一件事:自己的權利是自己爭取來的,默許是不會得到任何東西。我支持連署,但如果要問我目前對核能、核四或再生能源的立場,我想先請大家看這個網站,有人可能不喜歡聯合報,但裡面的文章我大多看過,並沒有太明顯的偏頗。最後我的看法是在還沒有穩定的再生能源之前,面對暖化問題,我在安全無虞的限度下支持核能,但老實說我對核四(台電)沒太大的信心,而再生能源確實應該納入台灣未來的能源政策中並持續發展,當哪天再生能源的穩定度足以擔任基載發電並在可承受的發電成本下,我支持隨時讓核電停機。
- 3月 18 週五 201115:09
傻傻分不清楚
很久沒寫部落格了,最近大多是看畢業學長的部落格《Teddy Chen 搞笑談軟工》,只有看沒有寫,想想自己'04~'07年這段期間,幾乎天天寫,'08後變成2~3天寫一篇,到後來1~2個月寫一篇,最近則是完全停擺,主要是因為忙(有點心虛)和不知道要寫什麼,直到最近因為日本的大地震,看到一堆媒體對於數字的詮釋,只有一個想法,就像是蔡依林的野蠻遊戲的某段歌詞:『老鼠老虎傻傻分不清楚』,媒體對於公眾安全進行討論,或是提出質疑都很好,但媒體也是告知社會大眾重要訊息的管道(甚至是最主要的管道),對於報導的內容,就算不是以寫學術論文般嚴謹,在對數字做詮釋時,也該做點功課,將牛頭跟馬嘴相比較,不但無助於改善公眾安全,反而還造成民眾不必要的驚慌。所以把最近看到的怪比較提出來。
從這次的日本地震,很多媒體在檢討建築到底要防幾級震度?在這篇新聞中《日強震8.9 台灣模擬體驗最大僅7》記者到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防災科學教育館戴著安全帽體會地震強度,然後新聞標題這樣寫,暗示說這樣的模擬不夠,事實上8.9 (後來修正為9.0)和7是完全兩種東西,放在一起比較毫無意義。前者是芮氏規模,地震規模表示該地震所釋放的能量,一起地震的規模只會有一個數值;後者是震度,震度代表的是能量傳到地表後造成的影響,一起地震在不同地方的震度會不同,同規模的地震也不一定會出現同樣的震度。以台灣的CWB的分級,科學教育館所模擬的7已經是最高等級了。那這2個數字之間有公式可以換算嗎?拜託,這又不是攝氏跟華氏溫度,用個簡單公式就可以換算,當地震的能量往地表傳送,會根據深度、經過的岩盤性質和土壤性質,都會影響到最後的搖晃程度,也就是為什麼同一起地震,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震度。
從這次的日本地震,很多媒體在檢討建築到底要防幾級震度?在這篇新聞中《日強震8.9 台灣模擬體驗最大僅7》記者到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防災科學教育館戴著安全帽體會地震強度,然後新聞標題這樣寫,暗示說這樣的模擬不夠,事實上8.9 (後來修正為9.0)和7是完全兩種東西,放在一起比較毫無意義。前者是芮氏規模,地震規模表示該地震所釋放的能量,一起地震的規模只會有一個數值;後者是震度,震度代表的是能量傳到地表後造成的影響,一起地震在不同地方的震度會不同,同規模的地震也不一定會出現同樣的震度。以台灣的CWB的分級,科學教育館所模擬的7已經是最高等級了。那這2個數字之間有公式可以換算嗎?拜託,這又不是攝氏跟華氏溫度,用個簡單公式就可以換算,當地震的能量往地表傳送,會根據深度、經過的岩盤性質和土壤性質,都會影響到最後的搖晃程度,也就是為什麼同一起地震,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震度。
- 9月 22 週三 201010:43
看不到的東西,更貴更重要
這次凡那比颱風,瞬間雨量更勝去年的莫拉克颱風,造成南部許多縣市淹水,但媒體的態度卻大大不同,拿去年媒體批判的標準,今年應該不少政治人物也被罵得很慘才對,對於媒體的喜好厭惡,我實在不解,這待會再談,先談談標題『看不到的東西,更貴更重要』,會突然有想寫這個,是因為中秋節一早醒來看到報紙,某位市長說:『治水責任八成在中央』,我基本上認同治水應該由中央統籌治理,因為台灣的河川大多通過一個縣市以上,或是做為縣市的地界,讓地方治理會有分散及不同步的問題,但是,地方不能總是有錢的時候搶著拿,拿了錢卻沒把事情做好吧!然後換了版面又看到:『城市美學敵不過洪水猛獸』,打開Yahoo新聞又看到『高雄水患 看不到的下水道工程讓「城市美學」破功?』,先前八年八百億治水預算在立院吵吵鬧鬧下,杯葛了好幾次,最後又突然一口氣增加到一千多億後通過,這麼多年下來,拿錢的地方政府到底做了什麼?真正的治水建設可能沒有,但維護和改善既有排水系統應該不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