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一樣,在開發Java應用程式時,會針對Mac OS X平台進行UI的微調,Java官方雖然希望讓大多數的Java程式在各個平台看起來一樣,但說實在話,Java UI的色調和設計實在不怎麼好看,所以Apple特別為OS X提供特製版的JVM,讓Java程式在OS X上執行時,比較像OS X上原生的程式,這一點和SWT的出發點有點像。不過,OS X在UI的許多細節上跟其他平台不同,例如視窗沒有獨立的選單列(跟系統選單整合)、工具列的按鈕會根據位置有不同的外觀、在系統選單列會顯示程式名稱等等,這些細節都可以在《Java Development Guide for Mac》中找到所有需要微調的方法和參數,但這都是一些和功能無關的芝麻小事。
舉例來說,將原本在Windows平台執行得好好的Comic Surfer來說,完全不改搬到OS X上,執行起來就像圖1 (點圖會放大顯示),一整個就是怪,特別是預設將Class的完整名稱(含Package名稱)當成程式名稱顯示在系統選單列上就很怪,所以Comic Surfer在一開始就針對OS X進行微調,變成圖2,另外指定程式名稱、將選單列整合到系統列中,對應OS X的系統快捷鍵(例如Command + Q)、置中工具列、並根據位置調整按鈕的外觀,讓Comic Surfer比較像是OS X上的程式。
圖1 未經過UI微調的Comic Sur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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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看到很多人把UI設計視作美術設計,有些人常以『X只是設計的比較漂亮』而忽略UI設計背後帶給人的便利性,美術設計只是UI設計中的其中一環,UI是user interface的縮寫,也是使用者與設備溝通的唯一路徑,使用者要與設備溝通的首要前提:
使用者要能取得從UI取得足夠多關於設備的資訊。很多人抱怨某產品的UI設計很爛,通常主要的原因是使用者不知道要做什麼?那為什麼使用者不知道要做什麼?因為UI提供給使用者的資訊不夠。UI設計很重要,但除了『有螢幕的裝置』需要設計外,對於沒有螢幕的裝置,UI設計就不重要嗎?
錯,就是因為沒有螢幕,UI設計更重要!
前陣子將手邊的相機升級,換成Nikon Coolpix S9100,18x光學變焦和大光圈是我選擇那台相機主要的原因,因為18x光學變焦在大多數情況下,能拍遠拍近,蠻方便的。不過,18x光學變焦以上的相機在我買相機的當時,並不是唯一的,第二個原因是品牌,Nikon在影像處理的整體色彩設定是我偏好的(拜託,別跟我說可以用Photoshop調整,上百、上千張的照片用Photoshop調整也是很累的),有沒有其他原因呢?沒了,其他該有的東西幾乎每家廠商都有,那UI設計呢?畢竟文章的主題是UI設計。老實說,我覺得Nikon的UI設計一直存在一些問題(Nikon別告我,我沒用很誇張的形容詞)。
先不談相機本身的UI設計,先來看電池充電器,一個需要
另外花NT $ 1,200元購買的小裝置(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幾乎所有廠商的消費級相機都直接使用USB充電,不另外提供電池充電器,
真是匪夷所思的設計),圖1是充電器的外觀,只有一顆LED燈,充電時,燈會以一個較慢(亮、熄各約一秒)的速率閃爍(使用手冊上,英文寫Blinks,中文寫閃亮);充飽時,燈會持續亮著(Glows/點亮);如果發生異常,燈會以非常快(亮、熄各約半秒)的速率閃爍(Flickers/點滅),我會提到這個,是因為我第一次使用時,就遇到燈以非常快的速率閃爍,由於那時沒先看過說明書,以為這閃爍速度是正常,就沒去理會,但經過了兩、三個小時後,怪了,怎麼還在閃,一顆電池需要充這麼久嗎?這時我才拿出說明書,一開始看中文...我突然懷疑我的中文程度是不是太差了,我搞不清楚什麼閃亮/點亮/點滅,於是再看英文版,好樣的,英文程度不佳的我再次被Blink/Flicker搞混了,最後,我把電池拔起來再插一次,終於看到比較慢的閃爍,之前那兩、三個小時是白白浪費了,原因就是這個電池充電器的UI設計提供的資訊不夠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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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天完成了Comic Surfer 2011 1.3版的幾個功能(或改善),不過,對於需求四還是想了一陣子,遲遲沒動手。原先有圖片內容移動方向(與滑鼠同向或是反向)以及移動速度(2x~8x)的選擇,移除移動速度選項倒還好,心中已經有腹案了。用下圖來說明,圖中藍色箭頭表示滑鼠移動方向,尾端實心圓圈表示起點,當圖片以實際大小顯示右上角時,三次滑鼠移動(圖例是圖片內容移動與滑鼠反向)可以看完寬高皆大於螢幕大小的圖片(通常是圖片中含兩頁並列),移除移動速度選項後,三次滑鼠在畫面上移動範圍不超過144 pixel x 144 pixel,如果滑鼠解析度(DPI)是800,實際滑鼠移動範圍則不超過0.5 cm x 0.5 cm,以看漫畫來說,這樣的移動範圍算是舒適的。
移除圖片內容移動方向選項就有點討厭,因為每個人對於移動方向的直覺不太一樣,這也發生在Mac OS X 10.7的改版上,原先10.6以前,預設的觸控盤手勢是兩指向上滑,網頁上捲(內容向下),和滑鼠滾輪相同;但10.7改版時,採用和iPad (iOS)一樣的手勢習慣,也就是說同樣兩指向上滑,網頁下捲(內容往上),和滑鼠滾輪相反,但內容和手勢同向。升級到10.7後我有點不習慣,還好系統偏好設定裡有選項可以改回10.6的手勢,所以我當初在設計Comic Surfer時也就保留選項,讓使用者依據自己的習慣,決定圖片內容的移動方向,預設為同向,是因為我兩者都用過後,覺得以滑鼠來說,同向稍微自然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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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文章跟讀書心得無關,只是看到FB上有位學弟寫著『不同尺寸的 Android 手機 / 平板,給開發者的惡夢就是:「無論你怎麼排版,View 就是會爆炸。」 剛剛看文章中最有體會的一句話XD』,這問題早在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之前,我就已經知道會有這問題(四次很久是對應4.0,早在1.x時有廠商說要用Android來作平板時,我就說會有這問題),但我並沒有特別在意這問題,因為這問題在電腦軟體發展的過程中,不是第一次出現,以PC為例,現在大家用什麼樣尺寸的螢幕在看這篇文章呢?我的是1920*1080,有的人可能是1024*768 (實驗室還有這種螢幕),也可能是1152*864或是其他各式各樣的尺寸,更別說還有所謂的DPI設定(Windows可以透過這設定讓字體看起來稍微大一點),不管是用MFC或是什麼樣的Library開發視窗程式,解析度或螢幕尺寸都是要考慮進去的。
而且同樣的問題,在網路泡沫之前也再一次出現,由於螢幕尺寸大小不同,加上toolbar、scroll bar等元件導致不同瀏覽器的可視範圍也不同,更別說並不是所有人都把瀏覽器視窗最大化(我個人就不喜歡把視窗最大化),所以網頁的設計也得面臨可視範圍的問題,不過,經過一段時間,許多UI設計師的努力,在PC視窗跟網頁設計上,留下許多應付不同螢幕尺寸大小的解決方案,以目前Android平台來說,尺寸的種類數量其實並沒有比PC上面臨的種類複雜。以目前觀察到比較成功的App,UI設計上大都有過去那些解決方案的影子,只是配合不同的Library,有稍微不一樣的實作方式,所以,與其只看官方網站上提供的少數一至兩種解決方案,我倒建議在面對不同行動裝置螢幕尺寸的UI開發時,可以參考過去UI設計師在設計視窗程式與網頁程式時所留下的眾多解決方案。
至於我不擔心是因為個人開發UI的經驗很多,雖然稱不上專業的UI設計師,對於UI設計有自己獨到的心得。有趣的是,通常會抱怨不知道如何設計UI問題的通常是『程式工程師』,其中又以個人工作室或是團隊中沒有專門的UI設計師為大宗,這真的很有趣,UI設計師如此不被重視,很多公司常常認為有程式設計師就夠了,不需要UI設計師。另外,還有一個有趣的戰役也持續不斷地重複發生,而且普遍存在各種軟體開發(視窗、網頁或是App)的案例中,那就是UI設計師與程式工程師之間的戰爭,而誰勝誰負的決定權,通常就取決於負責人對於UI設計的sense和重視程度,如果負責人對UI設計完全沒有sencse或毫無重視,在時程壓力下,通常是程式工程師勝出。這裡說個小祕密,前陣子剛結案不久的某國科會計畫,UI本來就不是我負責的事情,我還是好心花了將近一整天畫了足足『五大張』的UI設計稿,但當程式修改完,我看到當場吐血,這跟我的設計稿完全不一樣,不過,現場的老師沒什麼意見,加上已經逼近成果展示的日子,我自然也默默地把血吞進肚子裡,不然我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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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晚,我想想也許可以像昨天那樣,將看書過程中,腦海中突然浮現的想法,整理整理當成最後的心得,所以最近這一陣子大概會有很多這樣的文章。
賈伯斯離開人世的消息一出,許多人不管是不是果迷,還是競爭對手,都獻上『Rest In Peace』的悼念,可能是太多人造成一股風潮後,也有人提出反面的意見,其中一個我看到的說法是『賈伯斯不過是個成功的商人,弄成這樣好像造神運動』,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我覺得在發表任何對於個人的看法之前,也許應該有更多的觀察(看傳記也許可以算是一種觀察),即便身為某人多年的好友,往往都還是無法看那個人的所有面向,更何況很多人根本對他不瞭解,我雖然把《賈伯斯傳》看完了,他對我來說還是一個陌生人,可是卻是一個充滿魅力的陌生人。回到剛剛那句話,他確實身價不斐,但以我的觀點,他稱不上成功的商人,或者說,他不是一個商學課本上典型成功商人該有的樣子;至於之前那一股風潮,果迷的行為事實上跟麥克傑克遜的歌迷無異,完全只是出自他們內心的想法,說是造神運動我覺得是過度解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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