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晚,我想想也許可以像昨天那樣,將看書過程中,腦海中突然浮現的想法,整理整理當成最後的心得,所以最近這一陣子大概會有很多這樣的文章。

  賈伯斯離開人世的消息一出,許多人不管是不是果迷,還是競爭對手,都獻上『Rest In Peace』的悼念,可能是太多人造成一股風潮後,也有人提出反面的意見,其中一個我看到的說法是『賈伯斯不過是個成功的商人,弄成這樣好像造神運動』,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我覺得在發表任何對於個人的看法之前,也許應該有更多的觀察(看傳記也許可以算是一種觀察)即便身為某人多年的好友,往往都還是無法看那個人的所有面向,更何況很多人根本對他不瞭解,我雖然把《賈伯斯傳》看完了,他對我來說還是一個陌生人,可是卻是一個充滿魅力的陌生人。回到剛剛那句話,他確實身價不斐,但以我的觀點,他稱不上成功的商人,或者說,他不是一個商學課本上典型成功商人該有的樣子;至於之前那一股風潮,果迷的行為事實上跟麥克傑克遜的歌迷無異,完全只是出自他們內心的想法,說是造神運動我覺得是過度解讀了。

  不過,那都跟我今天的標題無關(抱歉,扯得有點遠了),今天要提的是我前幾天在FB上看到的一張照片,一個門上有著鎖鏈跟門閂的照片,我不知道這個照片的發布者原始想法是什麼?我就當作是玩笑吧(一個讓我不覺得好笑的笑話)!這跟前一陣子Apple取得『在觸控螢幕上,以滑動的方式解鎖』的專利有關,很多人可能覺得不可思議,為什麼這樣的東西能申請成為專利?這不是行之有年(那張照片)而且直覺的一個東西嗎?但有趣的是,在iPhone之前,我還真沒有看過在觸控螢幕上以滑動方式解鎖的手機(也許是我孤陋寡聞),這東西不是這麼行之有年而且直覺嗎?但在這之前手機是怎麼解鎖的?

  在黑金剛時代,行動電話非常笨重也不會有人想放進口袋,按鈕也沒這麼敏感,那時候可能沒有什麼鍵盤鎖或是螢幕鎖的問題(我年紀沒這麼大,沒有參與到那個時代)。當行動電話越來越小,小到可以放進口袋時,如果不是折蓋式手機(快銷聲匿跡了),一個不小心,口袋裡的鑰匙或是硬幣誤觸了按鈕再加上電話簿,一兩個鍵的組合就能撥號,撥到空號還好,如果不是空號那還真是蠻尷尬的,於是有鍵盤鎖,以Nokia 6150來說(是的,它是我們家裡的第二支手機,也是第一支有鍵盤鎖的手機,家裡第一支Moto CD 928是折蓋式),鎖上鍵盤是用Menu + *,解鎖則是Unlonk (右選單鍵) + *,可是那時候大多數直立式手機的鎖上跟解鎖,大致上都是用組合鍵的方式,但這真的是最好的鎖上和解鎖方式嗎?說穿了,組合鍵是密碼鎖的一種特例,只有兩個符號(還好不是右、下、右下加P),我不知道誰是第一個用組合鍵的方式作為手機鍵盤鎖,但後來沿用的一堆廠商都從來沒想過這是一個爛設計(我光是教會老爸怎麼用,就花上許多時間,初期老爸還常忘記哪個鍵加哪個鍵)?

  差不多是同個時期,很多CD隨身聽的耳機都有附線控,我拿高中校刊小說佳作獎金買的第一台Sony CD隨身聽上也有,那線控上就有一個小小的兩段式指撥式開關,很單純簡單的設計,所以我蠻好奇的?為什麼大多數直立式手機不是用這個方式呢?如果有人觀察iPod系列(扣除iPod Touch),鍵盤鎖都是兩段式指撥式開關,而且開關的底部還有不同的顏色,當撥到Off時會看到橘紅色,撥到On時會看到綠色,我認為那是一個簡潔且優雅的設計,可是為什麼iPhone跟iPod Touch不是這樣呢?我想很多廠商可能也沒去想過(如果有,請告訴是我為什麼有更好的設計卻還是要用滑動),我的猜想是:反正iPhone成功了,照著做就是對的設計。

  那賈伯斯的理由呢?我想看過《賈伯斯傳》的人都知道答案:賈伯斯非常討厭開關和多餘的按鍵。關於他討厭多餘按鍵,405頁有一段生動的敘述:他對蘋果的失望,也表露在一次演講會上,史丹佛商學院某社團在學生家裡舉辦活動,請他前來演講。這位盡地主之誼的學生,請賈伯斯在一個麥金塔鍵盤上簽名。賈伯斯答應了,條件是讓他拔掉蘋果在他離職後加上去的幾個鍵。他拿出鑰匙,撬掉了那四個當初被他禁用的上下左右鍵,以及最上面一排的F1、F2、F3等功能鍵。「我正在改變世界,一次改變一個鍵盤,」賈伯斯面無表情地說完,然後在這殘缺不權的鍵盤上簽名。有人可能覺得莫名其妙,但這就是他,就是這樣討厭多餘的按鍵,如果他的記憶沒有錯(或是傳記上的紀錄沒有錯),那647頁尾至648頁頭,那一段就是在觸控螢幕上以滑動解鎖的由來(我印象中,賈伯斯還曾經希望iPhone上不要有任何實體按鍵跟開關)!

  我說用滑動解鎖不是好的設計,主要是因為這樣的方式不對稱:解鎖是用滑動的,但上鎖卻不是(實際上,鎖上有一個獨立的開關),這也是我納悶的地方,為什麼其他廠商沒想過這個問題呢?不對稱的同義詞就是人的腦袋要記住不同的兩件事:解開要用滑動的,鎖上要按某個鍵。但如果是指撥式開關,鎖上跟解鎖卻都是同樣的方法,但方向相反。我承認,太多的按鍵跟開關確實會讓整個機器看起來就是『不夠優雅』,所以,用最少的按鍵數卻能夠滿足最多最直覺的操作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不過這似乎沒什麼人在意,不信,打開許多非Apple的筆電,一定會看到一堆奇奇怪怪的開關,一個可能是開啟/關閉藍芽、一個可能是開啟/關閉WiFi、一個可能是...,一堆多餘可以用其他方式優雅地取代的開關。

  這幾年的觀察,似乎總是要有個什麼實體的東西,或是什麼技術上有什麼突破式的發展,才叫做創新,但畫面、外型、操作方式等人們實際在使用的改變,好像被當成是理所當然。以滑動這個例子,根本是倒果為因吧!就是因為有人不斷地嘗試,想去掉那個,想省去這個,或是這樣比較方便,或是那樣比較優雅,才讓畫面、外型跟操作方式能夠如此的直覺,直覺到讓人覺得理所當然,但創新或創意的定義不是很簡單又單純嗎:過去沒人想到的,某人想到了,不論是完全新的東西,或是用一個新的方式組合某些舊的東西,不管結果是好的(似乎很多廠商都認為滑動是好的)還是壞的(我認為是爛的XD),那都是一個創新,多給予一點尊重我想不是過分的要求吧!至於,這樣的創新『能否』申請為專利,或是『該不該』申請成專利並獨佔,那是另外一層次(法律)的問題,不該混為一談,以目前來看,美國的專利局是認可了這項專利。

  說到開關,整本書的尾聲讓我最感動(775頁):

  一個晴朗的下午,賈伯斯覺得不大舒服,坐在屋後的花園思索死亡。他談到他在將近四十年前去印度學佛的事、他的禪修,以及他對輪迴轉世、靈魂超脫的看法。他說:「我對上帝半信半疑。在我這一生,我可以感覺得到,世間還有很多東西是我們肉眼看不到的。」

  他承認,在面對死亡之際,他傾向相信來生。「我想,即使人死了,還是會留下一些東西。畢竟,累積那麼多的經驗,或許再加上一點智慧,這些不會全部不見。因此,我真的希望相信,人死之後會留下一點什麼,也許你的意識是不滅的。」

  語畢,他陷入沉默,久久之後才又開口:「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許生死就像開關。啪!開關關上,你就走了。」

  他又停頓一下,然後露出一絲微笑:「這就是為什麼我不喜歡在蘋果的產品加上開關鍵。」

  後記:如果有廠商想避免在觸控螢幕上用滑動解鎖的專利問題,然後想使用多段式指撥開關(關機、解鎖、鎖上),放心去用吧!我沒有替這個用法申請專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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